咨询详情

刚开始出来工作时,公司老板让我与他表妹伙开合一家贸易公司,注册资金为10万元,当时让我成为股东之一并占10%的股份在工商跟验资都有写明我的股份,而我并没有实际出资,全部资金由老板提供,在公司经营期间没有参与经营及管理,更没有拿到分红。现在公司要进行贷款业务,万一日后公司资不抵债,我作为10%的股东需要承担什么责任?如果出现违法经营或者漏税偷税,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吗?

其他 2014-12-23 16:26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河源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