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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是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当时用的男方公积金还贷,已经还完。现在准备离婚,男方提出要我给他一半钱,说是给他的公积金。这个说法正确吗?

离婚 2015-11-30 06:46 人浏览
共10位律师解答
  • 你好,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的相关规定,住房公积金作为一种个人储蓄、单位资助、专项使用的住房长期储蓄,其中一部分就是从个人工资中扣除的,是工资收入的一部分,离婚时应当按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所以,在财产分割时,男方要求你返还一半公积金的做法于法无据,你可以拒绝。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所帮助。
  • 你好,是的。。。
  •   用公积金贷款买房需要哪些材料,  用公积金贷款买房需要哪些材料,借款人直接向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提出贷款申请,受托行业可根据需要,代为收集借款人申请资料,统一交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审核、审批。需要提交的材料主要有以下几个:  (一)借款人身份证件、婚姻状况证明、家庭财产和收入证明;  (二)合法的购(建、修)住房合同意向书、协议或其他批准文件;  (三)抵押物或资物清单、权属证明以及有处分权人同意抵押或资押的证明;有权部门出具的抵押物估价证明;保证人同意提供保证的书面文件和保证人资信证明;  (四)所购住房全部价款30%以上的用于住房的首付款的证明;  (五)有住房资金管理中心认可的资产作为抵押或质押,或有足够代偿能力的单位或个人作为保证人;  (六)住房资金管理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相关知识延伸阅读:使用公积金购房有“三项注意”  其一,公积金不能直接用作购房首付。如果市民想要通过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需要先消费后提取,即先垫付首付款,然后再携带本人或者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已结婚的需要提供结婚证等证明材料,到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取其公积金内的存储余额。  其二,公积金的提取总额不能超过房款总额。比如,一位市民贷款购买的房屋总价为20万元,而他的公积金存储余额有30万元,他只能提取20万元的公积金,剩余的10万元公积金不能提取。  *部分城市公积金贷款达60万。比如:西安特殊情况可达70万、成都、广州等多地区。  其三,结清公积金贷款后可以再用公积金购房。无论是在婚前还是在婚后办理的公积金贷款,夫妻双方中有一方办理过公积金贷款,公积金中心系统上就会有相应记录,在上次贷款未还清前,夫妻双方不能再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二套房。但如果第一套房的公积金贷款已结清,夫妻双方再次使用公积金贷款买房,仍视为首次购房,不受二套房的政策限制。
  • 1、如果是婚姻存续期间的房屋贷款,以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共同分担。
    2、离婚时,会进行析产,按个人所分得的财产分担债务。
    3、例如:婚姻存续期间即使只有一个人还债,等同于夫妻双方还债。
    4、离婚后,如果房子全部划给你,剩余的房贷全部由你负担。
    (这里有条件:房子当前价值要评估,你要补偿婚姻存续期间另一方的房子份额)
  • 男方的公积金属于你们的共同财产,你可以不予返还。
  • 你好,说法正确。
  • 您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 你好:不是的
  • 你好,不完全正确。
  • 你好,不管是谁的公积金,都是夫妻共同财产,i你可以不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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