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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从房东手里租来临街门面房,用于经营服装,现在正在重新装修,房东说他要卖房子,让我们尽快搬出.他说认违约。认陪半年房租别的装修费什么都不赔偿,今天下午又给我发了书面通知,提醒我在继续装修,以后造成的装修损失概不赔偿,我们合同中写的是,如果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约,需赔偿另一方全部经济损失,请问:我能继续装修么,如果像房东说的,他认赔钱,我可以不要钱,继续要求履行合同么?房东已经起诉了,请问到时候我该如何申请赔偿,法院会怎么计算赔偿,会把装修款算在里边么?我的经营损失该怎么计算?房东要卖房,开出价位了,我想买,他还不卖给我,我还能怎么要求?求求大家帮我看看该怎么办我真的不想搬走我们已经合作5年了又签了5年的合同,客源已经稳定,刚要重新装修,他就弄了这一手。真的是烦恼...谢谢大家了!

其他 2014-12-29 21:19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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