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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医院签订了五年劳动合同,现在想辞职,但是一年要扣5000元的违约金,而且签约之前他们口头承诺加的工资也没有,还扣押了我所有的证件,入职前还交了2000元的所谓的风险金,而且签字也不是医院代表本人签的,是代签。

征地补偿 2014-12-29 13:3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您好,劳动合同中不得随意约定违约金条款,用人单位也不得扣押劳动者的证件和收取劳动者押金。医院的做法违反了《劳动合同法》,您可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 具体补偿办法及操作请电话联系律师。如有必要,可以携带材料到律师事务所详细咨询,并委托律师代理劳动仲裁。
  • 您好,若有时间建议带上相关材料来律所面谈。
  • 你所述违约金与风险金,医院都有违法之嫌,你可以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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