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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是湖南娄底**砖厂的外来工人,几人合伙为老板打工,老板每月都是对我们的工资一拖再拖,到现在十一月份的工资都还久我们两万多,找茶元劳动站也不管,还说我们钱该要,还不能停工,要不然还要找我们要钱,请问我们可不可以停工?

调解 2014-12-31 09:00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老板不发工资,您们有权停工并要求支付工资后才开工,或者直接解除劳动关系,在申请劳动仲裁,如果劳动监察大队不管的话。当然,如果您们对劳动监察大队不作为不满,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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