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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是一名银行的一级柜员(前台负责存取款),我是2012年9月进入银行系统工作的,2012年12月我们开始一年一度的小额贷款发放,由于我们分行行长和信贷员的原因发放了一笔违规贷款,当时我们前台柜员负责银行卡开业务,借款合同是信贷员和行长办理的,由于自己刚入行不久对业务不熟悉,就给办了几笔非本人的开卡业务,而且当时也没有任何人告诉过我非本人不能开卡,现在这笔贷款的借款人无力偿还,总行的领导说我们前台柜员有连带责任,对我进行了一下处罚:1、行政记大过处分。2、现金罚款5000元。3、工资系数扣除0.2分(大概25000元左右)。我觉得有客观原因的存在:1.刚进入银行对业务不熟悉.2,当时没有任何人告诉我正确的做法。3.我没有拿过别人的一分钱。也与贷款人非亲非故。虽有错也不至于受到如此严厉的处罚。我是仅仅是一个普通的工作人员,没钱没势。现在很迷茫,也很痛苦。想求助于您,希望您能给我提供一些帮助。再次,真诚的谢谢您!如果申请劳动仲裁,成功的几率有多大,因为一旦申请劳动仲裁会得罪很多的领导,日后的日子不知道该怎么过。您懂得!

银行 2015-01-01 23:12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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