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是四川成都一个上市企业的员工,工作地点在成都,现公司单方面要求派我到北京工作,我不同意。请问单位是否有权利单方面变动我的工作?单位的行为是否违约,是否应该给予我经济补偿?另外单位没有给我购买住房公积金,我是否可以申请单位补发?

其他 2015-01-05 16:1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其一,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按双方在劳动合同中的约定提供工作岗位,如果用人单位无故辞退劳动者,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主张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其二,关于住房公积金问题,如果双方在劳动合同中有相关约定,则可以按合同中的约定进行处理,住房公积金不具有强制性。
  • 你好,是否可以变动工作,要根据劳动合同的约定来办理。如果约定为定岗工作,公司要求调换工作岗位,则可以辞职,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对于住房公积金,是由单位自愿购买。
  • 你好,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就合同履行地双方没有协商一致的话 你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原合同,如果单方解除合同需要向你支付双倍经济补偿金。对于住房公积金的问题,可以向相关部门投诉 也可以向法院起诉!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成都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