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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我老公在08年一月结的婚,第一年生了一个女儿,因一些锁事闹离婚,给我写了离婚协议书,我没答应,就不了了之。但日子一直过的磕磕碰碰,后又生了一个儿子今年五岁了,现在他又向法院提起了诉讼,要求离婚,女儿要我扶养,财产一分没有。他的家庭是样的,一个儿子所以没有分家,我们和他父母还和离了婚的姐姐一起吃住,新房是结婚前一年他父母买的,写了他的名,09年拿的钥匙,09年底是他和她妈一起装修的,2010年八月买了部五菱宏光,我嫁他以前,他家是做凉席生意的,嫁他之后就和他们一起做生意,没有分开过,钱方面都是他妈妈一人经手,存折开户都是他妈妈的名字,在我老公名下什么都没有,只有那辆车,请问如果离婚,我能分到财产吗?要怎样才能分到财产?需要收集哪些材料?

离婚 2015-01-09 16:51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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