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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问问我丈夫和我离婚的一个儿子和一个女儿,那个孩子应该和谁住在一起。如果一个孩子是一个,不要支付赡养费。如果两个孩子不管他的父亲还是我,孩子的抚养费?

离婚 2020-09-13 04:1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孩子的抚养权首先应由父母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情况判决。如果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上述意见第3条和第4条的规定,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于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 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即使一人一个孩子,原则上也是需要支付抚养费的,因为孩子年龄不一样,抚养成本可能也不一样,但是如果双方能够达成协议,一方抚养一个对方不支付抚养费也是可以的。

  • 1、定期给付。定期给付一般以月或季或年给付,在法院判决离婚涉及子女抚养费的,往往大多都采用这种方式。而且这种方式被大部份当事人所接受。
    2、一次性给付和以物折抵。一次性给付或以物折抵一般是以十八周岁为底线,即具体数目是按月或年的抚养费的数额乘以将子女抚养至十八周岁为止,计算总数一次性给付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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