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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的继母在2005年过世,亲生父亲2017年过世,如今亲生父亲家乡的房屋拆迁补偿,后妈的儿女有权利承继拆迁费吗?后妈和爸爸完婚时彼此的儿女都已是人,不会有养育关联,后妈的儿女都没有尽赡养义务

拆迁补偿 2020-09-13 19:0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父母一方过世或者全部过世才能谈得上继承遗产。继承份额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均分,父母的子女都是第一顺序继承人。
    继承方式是:房产是不动产,不可拆分,你们协商后,一人拿房子并且过户,其他人按房产市价均分现 金, 现金由拿房子的人给付。
    协商不成,可以提起诉讼。继承法规定,死者死亡无遗嘱,按照第一序列继承人死者配偶,子女,爹妈,三方平分继承死者名下那一半房产,需要你召集所有第一序列继承人,一起到公证处,办理选取你一人继承,其他人签署放弃协议,得到公证书,到房管,办理你继承一半产权,在由你母亲把她那一半,买卖或是赠与过户给你,这样,你就拥有全部产权。
  • 你好,因为没有过户,法律上还不是你的财产,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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