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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跟我老公离异快一年了,有一天忽然有债权人找我讲我老公借钱不还,人找不着,那这一钱跟是我关联吗?必须我还款吗?他何时欠的钱我一点都不清楚,是在离婚之前借的還是离婚之后借的我不知道,这一状况该怎么办?他欠的钱跟是我关联吗?您好,我跟我老公离异快一年了,有一天忽然有债权人找我讲我老公借钱不还,人找不着,那这一钱跟是我关联吗?必须我还款吗?他何时欠的钱我一点都不清楚,是在离婚之前借的還是离婚之后借的我不知道,这一状况该怎么

离婚 2020-09-15 19:5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1、新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

    2、《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四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3、因此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或一方为维持共同生活的需要,或出于为共同生活的目的从事经营活动所引起的债务。由此可看出,“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视为夫妻共同债务。

    4、综上,如果你的丈夫肇事的行为是基于个人的过错行为,与夫妻家庭生活无关,所造成第三人的人身或财产损失的,应属于你的丈夫个人的债务。如果这个肇事行为是基于夫妻共同生活所引起的行为,并造成第三人的人身和财产损失,应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 根据债权相对性的原理,债权人只能向特定的债务人主张权利,而不能在债务人结婚后向其配偶主张权利。如果财物已转化为婚后夫妻共同财产的,婚前一方所欠的个人债务即转化为夫妻共同债务,应当由夫妻共同偿还。
  • 实际中,夫妻之间借钱,离婚时双方因还钱产生纠纷的,要按以下处理:首先,夫妻之间可以成立借贷法律关系。夫妻之间约定以夫妻共同财产出借给夫妻一方为个人使用,即为双方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协议有效的,离婚时一方要按协议履行还款义务。
    其次,夫妻之间成立借贷关系,双方因为还钱引起借贷纠纷的,可以在离婚诉讼中一并处理。未借贷的一方可以在离婚起诉书中要求对方及时返还借款,并且可以根据具体情况主张借款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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