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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丈夫一天到三点半夜回来,或者连续两三天回来,对我没什么好说的,对我回来,对家里的事情都不在乎,我已经够了,我想离婚,但是我有一个四岁的女儿,我想离婚,怎么回到我身边,怎么办?

离婚 2020-09-16 11:52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只有在离婚财产分配时,法院才会考虑判决过错方持有份额与无过错方有差异,也就是说在分配财产时,过错方要吃些亏。但判决小孩归哪一方抚养不会依据过错是否而定的,小孩年龄较小时会优先或说偏重于判给女方。
    同时,为了小孩子的健康成长,重要的考虑因素是看哪一方更有利于小孩子的成长(如双方的个人素养、居住环境、经济收入等)而定的。
  • 一方要离婚,跟对方无法协商的,可以准备好起诉书、身份材料、证据材料到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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