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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妻子已经走了将近两年了。是她姐姐来我家说她会为一件作品工作,所以她被带走了。出去几天后,她姐姐回到家,打电话给她让她关掉手机,并要求她的家人说更多的话,但她拒绝了。我有证人。当时,我的父母和孩子都在场。我想离婚。如果我起诉,我的妻子会被抛弃吗?< P >因为她没有。你好,我妻子已经走了将近两年了。是她姐姐来我家说她会为一件作品工作,所以她被带走了。出去几天后,她姐姐回到家,打电话给她让她关掉手机,并要求她的家人说更多的话,但她拒绝了。我有证人。当时,我的父母和孩

离婚 2021-11-09 17:12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你可以通过诉讼来解决
  • 可以收集证据起诉解决
  • 你好:可以起诉解决
  • 结婚证,是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签发的证明婚姻关系有效成立的法律文书。正本一式两份,男女双方各持一份,其式样由民政部统一制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统一印制,县、市辖区或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加盖印章,结婚证书须贴男女双方照片,并加盖婚姻登记专用钢印。
    若结婚证丢失了可以前往民政局申请补办。
  • 没领结婚证,也就不存在法律意义上的婚姻关系,那么就不能去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顶多就是解除同居关系而已。在同居期间所购的财产(如房产;按约定的份额拥有产权,没有约定的按各50%分割房屋所有权)如果有孩子,还要在财产分配时考虑孩子今后成长所需的生活以及受教育的费用 。
    这个问题需要根据不同家庭的具体情况来具体分析。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一)》 第四条 规定: 男女双方根据婚姻法第八条规定补办结婚登记的,婚姻关系的效力从双方均符合婚姻法所规定的结婚的实质要件时起算。第五条 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 第一,男方不同意离婚,女方可以到法院起诉离婚,只要有夫妻感情破裂证据,在法院调解无效前提,会判决准予离婚,
    第二,孩子抚养权需要双方本着孩子最大利益出发自行协议归属,达不成协议,也可以起诉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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