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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离婚、协议的财产和债务如何生效?

离婚 2020-09-27 23:01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在承担责任的方式上,夫妻“共同偿还”的责任是连带的清偿责任,不论双方是否已经离婚,均得对共同债务以夫妻共同财产、自己所有的财产清偿。债权人有权向夫妻一方或双方要求清偿债务的部份或全部,它不分夫妻应承担的份额,也不分先后顺序,夫妻任何一方应根据债权人的要求全部或部份承担债务,一方财产不足以清偿时,另一方负有清偿责任。

  • 1、夫妻共有房产是财产分割部分的重点,一般需要在协议书中约定房产归一方所有,另一方在一定期限内协助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如果需要支付另一方房屋折价款的,也需要在协议书予以明确折价款的金额及给付的条件或者时间。
    2、动产部分的分割建议双方在协议书中将动产的名称、品牌、型号、归属等进行详细地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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