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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劳务派遣员工。我在公司工作了20年。公司裁员可以获得赔偿吗?

合同纠纷 2020-09-29 08:4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1.劳务派是否要试用期,主要取决于你和劳务派遣公司之间的约定,不是必须要的。
    2.既然他们之前做了一张表格证明可以胜任工作,现在又以未通过为借口辞退,是不合规定的,你可以申请仲裁,或要求支付赔偿金。
    3.劳务派遣工一般适用于临时性、非固定性岗位,但法律也未禁止安排在固定工岗位上。
  • 因为你们和劳务派遣公司的劳动关系并未解除,因此你们不能得到因解除劳动关系而得到的经济补偿金,你们可以回劳务派遣公司,由这个公司继续按照他们公司的方式给你们发工资。
  • 尊敬的当事人,您好,根据你咨询的问题,公司宣布破产的,应该破产财产内优先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以员工本人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为基数,按员工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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