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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的孩子五岁了。放学后,他在幼儿园门口和一个同学玩。在这个过程中,孩子不小心摔倒了。因为距离短,另一个孩子也摔倒了。我的孩子没有受伤,但是另一个孩子的胳膊受伤了。缝了10多针,医药费1000左右。对方要求我们承担责任。合理吗?你好,我的孩子五岁了。放学后,他在幼儿园门口和一个同学玩。在这个过程中,孩子不小心摔倒了。因为距离短,另一个孩子也摔倒了。我的孩子没有受伤,但是另一个孩子的胳膊受伤了。缝了10多针,医药费1000左右

损害赔偿 2020-09-29 13:4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如果你的孩子在幼儿园受到伤害,首先需要划分责任,一般来说,根据侵权法相关法律规定,未成年人在学校的人身安全有校方负责,你可以向幼儿园追责的,具体的赔偿可以双方协商。根据法律规定,如幼儿园未尽到安全保障责任,则应当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
  • 被邻居从高处推落造成人身伤害的,由推人的邻居承担侵权责任,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 被摔伤导致人身伤害的,由摔人者承担侵权责任,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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