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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我们11年离婚后,当时双方共有的一笔房贷的名字是我,但是贷款卡不能过户。房子转让给离婚协议中的男方,房贷由他偿还。期间,几次逾期还款现在影响了我的信用信息,导致我无法顺利申请银行贷款。这种情况可以公证吗?是在我户口所在地公证还是在房屋所在地公证?请问,我们11年离婚后,当时双方共有的一笔房贷的名字是我,但是贷款卡不能过户。房子转让给离婚协议中的男方,房贷由他偿还。期间,几次逾期还款现在影响了我的信用信息,导致我无法顺利申请银行贷款。这种情况可

离婚 2020-10-01 14:4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1、协议离婚后可以起诉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
    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的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同时也规定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但是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威胁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2、一方在债权人主张财产偿还后可以向另一方追偿
    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后,基于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向另一方主张追偿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
  • 夫妻一方婚前出资购置房屋,权利登记在双方名下的,为夫妻双方共有财产。如未约定按份共有,可认定共同共有,但在离婚分割该房产时,出资一方可适当多分。
  • 婚前购买房产在男方名下,房产是男方个人财产,婚后还贷部分是共同财产。 婚后购买房产在男方名下,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按照共同财产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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