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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是原告方,在交通事故中有人死亡,加害者进了监狱,没有赔偿金吗?

交通事故 2020-10-01 17:19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具体交通肇事赔偿项目有哪些,  
    一、具体交通肇事赔偿项目有哪些  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标准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人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事故发生地的人均生活收入计算,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人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  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一般应当参照侵权行为地的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的车旅费标准支付交通费。乘坐的交通工具以普通公共汽车为主。  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营养费:是指人体遭受损害后发生代谢改变,通过日常饮食不能满足受损机体对热能和各种营养素的要求,必须从其他食品中获得营养所给付的费用。  受害人一直赖在医院不出院,你可以通过法院来解决,等对方对你起诉法院判决后你在给对方合理的赔偿。你要相信法律,现在是法治社会,法律是公平的,法律在人面前人人平等。
  • 交通事故被抚养人的生活费,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8条规定进行计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八条 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
    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
    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 1、出了交通事故致人死亡无力赔偿,如果是承担事故主要责任的话,会按交通肇事罪处罚的。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 交通事故案件发生后,应主动配合公安交警机关及时查明事故原因,确定当事人责任,争取在公安机关将扣留的车辆返还前取得事故认定书;对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险的,抢救受伤人员需要保险公司支付抢救费用,或需要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垫付费用的,受害方应请求公安交警部门通知以上机构及时办理;具备调解条件的案件,及时请求公安机关进行调解赔偿。对损害较重、对方又缺少诚意不适合调解或调解迟缓的,应尽快向人民法院起诉;及时请求人民法院采取诉前和诉中财产保全措施,以便判决赔偿的顺利执行。
    对事实清楚、责任明确,已发生的如抢救费治疗费等赔偿项目,可请求人民法院裁定先予执行;在基层人民法院审理此类案件时,受害方应尽量同意和争取采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以缩短案件的审理周期;交通事故的财产和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属复杂类案件,须有较强的专业知识和诉讼技巧,受害方应尽早争取专业人士的指导或代理,避免打官司走弯路或失去诉讼良机,以利及时充分的获得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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