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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离婚,我不要财产,只要女儿有抚养权,我老公就不做。与此同时,我丈夫也有过酒后暴力行为。我可以争取女儿的抚养权吗?

离婚 2020-10-04 05:0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双方对于离婚都没有过错的话,财产一般都是一人一半,不带孩子的一方要给带孩子的一方按月或一次性给付孩子的抚养费。
    1、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准予离婚。
    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己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第三十九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2、如果协议不成,法院判决要考虑谁带孩子应当分到房子,折钱给另一方。
  • 根据《婚姻法》规定,争夺孩子的抚养权的问题主要根据以下情况
    1、双方基本条件的取证
    2、双方父母基本条件的取证
    3、孩子生活环境方面的取证
    4、孩子的意见
  • 要想争取孩子抚养权其实都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情,尤其是在双方都在争夺抚养权的情况下,只能选择收集更多对自己有利的证据或者对对方不利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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