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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不需要任何财产,现在已经几年了,想平分夫妻共有财产吗?

离婚 2020-10-06 18:1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一方或双方继承、受赠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那么,在一方父母去世后分给一方的遗产,应算在夫妻共同财产内,这方无权将其转让给他人;
    《婚姻法》规定,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因此,如果遗嘱中说明了遗产归某方一方所有,那么这笔财产就属于这方个人财产,故在离婚时不能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所有财产和法律规定可以继承的其他财产权益。
    包括积极遗产和消极遗产。积极遗产指死者生前个人享有的财物和可以继承的其他合法权益,如债权和著作权中的财产权益等。消极遗产指死者生前所欠的个人债务。
  • 婚前财产不算夫妻共有财产,是个人财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等。
  •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时你们的共同财产,平均分配,另根据诉讼中分财产时如果因一方有过错而导致离婚(如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无过错一方可多分的财产,并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的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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