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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的钱已经还了,但我忘了拿回借条。其他人来询问和起诉。借条写明了时间、金额和借款人。我该怎么办?没有证据证明我已经还钱了

债权债务 2020-10-08 16:0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 债务人借钱不还,债权人没有证据的,可以收集其他能够证明借款事实和借款金额的证据,如银行转账记录、聊天记录、证人证言、电话录音等,然后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还钱。
  • 债务人借钱不还且债权人没有证据的,可以通过其他证明双方存在借贷关系,如银行转账记录、电话录音、证人证言等能够证明欠款事实和欠款金额的证据。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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