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如何在离婚诉状中证明感情已经破裂,没有和解的可能?需要书证吗?如果没有书证,只能口头证明吗?

离婚 2020-10-09 13:3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时,应准备、提供以下法律文书和证据材料:   
    (一)要求与被告解除婚姻关系的民事起诉状三份,给法院两份,自己留一份;   
    (二)《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三份,复印件给法院两份,自己留一份;   
    (三)原告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复印件交给法院;   
    (四)被告的身份证复印件一份,交给法院;   
    (五)孩子的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三份,复印件给法院两份,自己留一份;   
    (六)证明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符合《婚姻法》第32条规定的离婚必备条件的证据材料三份,给法院两份,自己一份;   
    (七)其他主张自己诉讼请求成立的证据材料三份,给法院两份,自己一份。
  • 一般是经常居住地的邻居、朋友、街道或居委会的证明。随着网络的发展,电子证据这一证据形式也随之进入司法领域,像手机短信、msn、微信的聊天记录、电子邮件、录音录像等在一定条件下都可以作为证据。
  • 法院可以判决离婚的以下情形有:
    1、因个人原因双方不能进行正常的性生活的;
    2、婚前一方隐瞒患有精神疾病或者婚姻期间患有精神疾病不能治愈的;
    3、婚后一直没有同居或者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
    4、互不履行夫妻义务的;
    5、一方或者双方出轨的等等。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宁德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