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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刚领了结婚证,但是男方在我名下没有任何财产。他的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吗,我应该和他一起还债吗?

离婚 2020-10-09 13:5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1、所谓“夫妻共有财产”是指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所以,婚前的不管同没同居当然不是“夫妻共有财产”。
    2、同居时的财产不属于“夫妻”共有,不意味着不属于“同居方”共有。夫妻只是个身份。如果能分清同居时的财产归谁,比如房产证等,属于个人财产。如果分不清是谁的,只能是共有财产。
  • 认定夫妻共同财产,具体的应包括:
    1、夫妻双方各自的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性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接受赠予所得的财产;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 已结婚的夫妻,婚后所得的财产,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要依法分割,比如: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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