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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和我丈夫结婚三年了。我现在要离婚了,但是没有结婚证书。关于彩礼该怎么办?

离婚 2020-10-09 17:5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新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1994年1月12日国务院批准,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发布)发布施行后,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仍应按重婚罪定罪处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登记管理条例)施行后发生的以夫妻名义非法同居的重婚案件是否以重婚罪定罪处罚的批复
  • 一般结婚后再离婚的情况,彩礼是不予返回的,但登记结婚一个月离婚,未形成单独、稳定住所,无财产混同情况,可以退回彩礼。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 婚前给的彩礼,离婚后一般是无法退还的,但有三种例外情形:
    (1)男女双方还未到当地民政部门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2)双方虽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并且双方已经离婚或准备离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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