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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已经提前一个月写好了辞职申请,但是部门负责人没有批准。他总说我招人才可以走。如果我走了,能拿到工资吗?如果你不给我钱,你能起诉他吗

合同纠纷 2020-10-10 02:5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一般劳动者辞职,是需要提前一个月提前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关系。
    辞职即辞去职务,是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的行为。
    辞职一般有三种情形:
    一、是依法立即解除劳动关系,如用人单位对职工有暴力或威胁行为强迫其劳动、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资等,职工可以随时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要求;
    二、是根据职工自己的选择,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解除劳动合同;
    三、是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 用人单为拖欠工资,劳动者讨薪是可以向法院起诉的,但是劳动纠纷需要先经过仲裁程序。
  • 可以起诉公司的,可以要求公司依法支付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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