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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提前向单位领导提出辞职申请,提前30天提交辞呈,单位领导不批准员工辞职。员工提交的离职申请是否有效?

劳动纠纷 2020-10-10 11:1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劳动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一般来说,劳动者要离开原工作岗位,需要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告知用人单位,明确表达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意思。
    除非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或者用人单位存在违法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行为(如出现《劳动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劳动合同法》(草案)第三十六条规定的情形)。这主要是考虑到劳动者离职,用人单位需要时间来寻找合适的劳动者来填补劳动者离职后留下的空缺;另外,劳动者离职的工作交接也需要一定的时间。
      辞职时,劳动者应该得到上年度的浮动工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规定:“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你已经完成了上年的工作任务,依法应该获得上年的全部劳动报酬。
  • 对于辞职不批,怎么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劳动者提前一个月通知用人单位的,到期后可以自动离职,无需用人单位批准。
  • 个人辞职需要根据自己的真实情况进行填写。劳动者辞职需要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需要提前3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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