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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广东人被告是重庆人,被告住在深圳,在那里起诉离婚,开庭在哪里?我可以在深圳他的居住地起诉吗?

离婚 2020-10-11 08:51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需要看双方是否构成事实婚姻来定是否可以申请离婚。
    《婚姻法》司法解释一:
    第五条 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 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一方可以选择起诉离婚,具体流程如下:
    1、选择好有管辖权的法院。
    2、准备好书面材料:民事起诉状(即离婚起诉书)、原告身份证明、子女身份证明、婚姻关系证明、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财产证明等。
    3、向法院递交起诉离婚的材料,等待法院是否受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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