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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工作中受伤,右脚骨折,医院建议休息一个半月,公司应该给我什么样的赔偿呢?

劳动纠纷 2020-10-12 10:4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在工作时间,因为工作原因受伤,属于工伤。
    1、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公司需要在事故发生的一个月内申报,如果公司不申请,则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在一年内提出认定申请。需提交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劳动局的网站一般有下载)、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等;
    2、如果经过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一般设立在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获得的补偿是不一样的。主要的补偿是: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伙食补助费、护理费等。
    4、如果劳动者没有劳动合同及其他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无法申请工伤认定,可以先申请劳动仲裁确认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经过劳动仲裁确认存在劳动关系后,再申请工伤认定。
  • 在工作期间造成工伤的,单位应该赔偿,需申请工伤认定,再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根据鉴定等级计算赔偿。
  • 因为工作原因造成肢体损伤的,需要依法申请工伤认定,伤情稳定后进行伤残鉴定,以鉴定结论确定的工伤等级来进行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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