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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人的贷款是未经公司同意盗用公司公章作为担保的。借款人不是法人,不是股东,而是公司员工。公司是否应该承担担保责任

债权债务 2020-10-13 09:3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参考法律条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三条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以企业名义与出借人签订民间借贷合同,出借人、企业或者其股东能够证明所借款项用于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个人使用,出借人请求将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列为共同被告或者第三人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以个人名义与出借人签订民间借贷合同,所借款项用于企业生产经营,出借人请求企业与个人共同承担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借款人借钱,担保人提供担保的,应按照担保合同约定承担担保责任。
  • 借款人借钱并有担保人提供担保的,一般是由借款人承担偿还责任。但是,如果借款人不偿还借款的话,则担保人需承担担保责任,偿还借款人的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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