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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户籍在甘肃,男方户籍在河南,女方离婚诉讼必须登记吗?女方在烟台居住5年,有暂住证。她可以在烟台起诉吗?

离婚 2020-10-14 12:2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针对您提出的案件,从法律的角度为您作如下解答:原则上必须在户籍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如果在当前居住地连续居住一年以上,可以在居住地的法院起诉离婚。起诉需要准备:
    1、民事起诉状,表达你的诉讼请求和理由;
    2、身份证复印件,证明你的身份,立案时查验原件;
    3、结婚证复印件,证明你与被告的婚姻关系,立案时查验原件;
    4、被告的居住证明,证明被告近一年以上在立案的法院辖区内居住。
  • 男方要起诉离婚,根据原告就被告原则,应到对方户籍所在地起诉。如对方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到对方经常居住地(一般以是否有居住证为准)起诉。
  • 女方要起诉离婚,需要到男方的户籍地法院起诉,带上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孩子出生证明还要房产证复印件,制作起诉状提交法院。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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