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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期交房5个月的期间,向开发者催促住宅,没有结果。今天通知我去取房间,但是住宅区不符合入住条件,可以退房吗?

综合法律 2020-10-14 19:5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 根据《合同法》第九十四条的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
    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应当在解除权发生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所以,你可以起诉解除合同,要回款项,并请求对方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如果没有约定违约责任,可以请求按照逾期付款利息要求对方承担违约金。
  • 如果是仅因出现延期交房问题,购房者并不能够直接退房,若购房合同事先约定了交房日期,建议房屋买受人可以追究开发商延期交房的违约责任。根据法律规定,如果申请退房的理由主要是房屋存在主体结构质量或者影响居住的重大质量问题,是可以解除购房合同的。
  • 可以退房,在合同约定的交房日到了以后,给开发商发房屋催交通知书,在其后三个月合法期限内开发商仍不能交房的,有权要求退房。法律上,如遇到延期交房问题,先看购房合同中的约定条款,有的合同中会规定开发商延期多少天购房者可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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