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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结婚一年,一起生活两个月,没有真正的同室,没有收据,分手后可以退还所有的礼金吗?包括订婚时的礼金在内可以一起回去吗?

综合法律 2020-10-15 16:0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您好,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
    (二)、
    (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这得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如果符合上述第
    (二)、
    (三)项情况的话,女方需要返还,否则女方就不需要返还彩礼。
  • 没有登记结婚的,可以要求退还彩礼。
  • 没有登记结婚的,法律上男方可以起诉要求女方返还彩礼.但是实践中,如果双方已实际生活居住,且该彩礼全部或者大部分已经用于共同生活的,只会酌定部分返还。但是你可以就你们没有登记结婚的原因、没有收取对方彩礼、彩礼已经用于共同生活等进行抗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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