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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对方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合同中明确说明一方违反合同支付另一方房费的20%违约金,但现在对方不承认违反合同也不支付违约金,该怎么办呢?

合同纠纷 2020-10-17 02:1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房屋买卖合同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情况下合法有效,双方均应当全面履行。
    举个例子,如果卖房人拒绝过户的属于违约,买房人可以要求卖房人继续履行合同,办理过户手续,并可以向对方主张违约赔偿。
  • 买卖合同的违约金由双方自行协商后确定,法律上没有规定违约金的标准。但是,一般情况下,违约金的标准应当于一方违约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数额相当。如果违约金约定过高(超过损失金额的20%),人民法院可在一方请求调低违约金的情况下,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对违约金数额进行调整;同样的,如果违约金约定过低(低于实际损失的20%),守约方也可以要求法院调高违约金数额。
  • 卖房人与买房人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中应约定违约责任,一方违反合同约定,另一方可以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依法赔偿,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如果约定的违约金过高或过低而显失公平,可请求减少或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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