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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上的名字是我父亲的,但是我和别人签了卖房合同。合同上签了我的名字和中介收的定金。现在我父亲不同意卖掉它。合同会生效吗?我会有危险吗

离婚 2020-10-17 11:2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定金自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合同法》规定,定金应当以书面形式约定。当事人在定金合同中应当约定交付定金的期限。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故定金合同是实践性合同。
    关于定金交付的时间,证约定金通常与主合同成立同时交付,以确实起到证明合同的作用;违约定金既可以在主合同成立同时交付,也可以在主合同成立后、履行前交付,因为在这段期限内的任何时刻交付,违约定金的功效都是同样的。
    定金的标的,一般为金钱,少数情况下是其他代替物。在金钱以外的物作定金标的的场合,之所以要求为代替物,是因为接受定金的当事人不履行时,必须双倍返还,而特定物为定金标的时无法双倍返还。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
  • 您好,可以起诉要求双倍返还定金。有明确法律规定。
  • 需要承担双倍返还定金的责任。我可以帮助到您,如有需要可电联。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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