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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公司签了一年的合同。一年后,我被调到另一个分公司,但我没有签合同。工作一年后,我提出辞职。公司应该给我发年终奖吗?应该给我双倍工资吗?

劳动纠纷 2020-10-17 11:3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刚签订劳动合同就想辞职也是可以的,但需走流程,提前30天提出离职申请,则不需单位批准。
    根据原劳动部《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第四条规定,劳动者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劳动者应赔偿用人单位下列损失:
    (一)用人单位招收录用其所支付的费用;
    (二)用人单位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
    (三)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四)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这说明,当劳动者违反合同解除劳动关系时,只有在对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情况下,劳动者才负有赔偿的义务。
    但是,我国《劳动法》第三十一条还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该条确立了劳动者虽有辞职的权利,但也有“提前通知义务”,因此,如果没有对所在单位造成经济损失,而且又尽到了提前30日通知的义务,则不必支付违约金。
  • 在不辞职的前提下,可以要求公司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补偿
  • 你好,你不要辞职,你可以要求单位支付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以及经济补偿金。建议你当面咨询律师,如果你满意我的回答,希望你能采纳并给予评价;如你需要法律帮助,我愿意助你一臂之力。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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