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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丈夫分居一年了,他在外面借了很多债,我不知道,所有的债务都没有我的签名,离婚需要一起还债吗?

离婚 2020-10-17 14:32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夫妻即使是分居,其债务仍然是按照《婚姻法》的相关规定偿还的:
      《婚姻法》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 分居期间离婚前一方所负的债务,有证据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等事由的,属于夫妻的共同债务。分居期间离婚之前,一方所负与夫妻共同生活无关的债务,就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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