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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前丈夫在妻子不知不觉中至少借了500万元的高利贷,现在被起诉的有6家共计70万元,前夫躲起来了,他妻子怎么了,借的钱不用在家里,又借给别人,请告诉我该怎么办。

离婚 2020-10-17 17:4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未经一方允许私自借的高利贷属于其个人财产,由其个人负责偿还,丈夫有嫌疑恶意借贷,高利贷不受法律保护,如果有骚扰可以报警。
    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
    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友所负的债务;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等,应视为个人债务。
    个人债务由个人承担清偿责任。
  • 尽快起诉吧。她公司破产,她个人欠你的钱还是要还的。
  • 如果是以个人的名义写的欠条,是不存在所以的破产的问题的.因为中国目前还不允许个人破产.这个女的显然是一个大忽悠.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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