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我是无锡人,丈夫是外地人,他的户籍在他自己的老家。现在我父母的旧房子被拆除,套房上写着我的名字。这房子是我和丈夫的共同财产吗?

离婚 2020-10-17 21:0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一般情况下,没有户口不影响拆迁权益的取得。通常以房产证为准对房屋进行拆迁补偿。房产证(PremisesPermit)购房者通过交易,取得房屋的合法所有权,可依法对所购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的证件。
    即《房屋所有权证》,是国家依法保护房屋所有权的合法凭证。国家实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各地必须使用建设部统一制作的房屋权属证书,其他部门和单位制作的类似证书均无效,不受国家法律保护。
    房屋所有者凭证管理和使用自己的房屋。房产证包括房屋所有权证和房屋共有权证,在通常意义上,房产证是房屋所有权证的简称,是由不动产登记机关发放的证明房屋所有权归属的书面凭证。
  • 一方名下的房屋,如果是婚前购买的,属于个人财产。但是如果是婚后购买的,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 登记在女方母亲名下的房产属于父母所有,与夫妻无关,不属于夫妻离婚财产,不能分割。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凉山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