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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侵权案由于专利无效要求诉讼中止后,经专利审查委员会审查决定维持专利有效后,多长时间恢复诉讼程序。

2020-10-18 00:0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1、专利权的无效  中国专利法第四十五条规定:“自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公告授予专利权之日起,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认为该专利权的授予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可以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该专利权无效。”  
    2、对无效请求的答复  专利复审委员会将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书副本和有关文件的副本送交专利权人,要求在指定期限内陈述意见,专利权人可以修改专利文件,但是不得扩大原专利保护的範围;期满未答复的不影响专利复审委员会审理。  
    3、对无效请求的审查  专利复审委员会对宣告专利权无效的请求进行审查,作出决定,并通知请求人和专利权人。宣告专利权无效的决定,由中国专利局登记和公告。宣告无效的专利权视为自始即不存在。  对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发明专利权无效、维持或部分维持专利权的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通知之日起叁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 可以在三个月内向专利复审委提起复审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试具体情况而定。
  • 专利、商标律师的专业答复:

    1、收到通知之日起3个月内

    2、能否用 要具体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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