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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我是担保人。借款人用我的财产担保,但借款人在借款合同中有欺诈行为。现在债权人起诉我。应该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债权债务 2020-10-18 02:2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如何确定借款合同履行地问题的批复(1993年11月17日法复<1993>10号发布)答复如下:
      合同履行地是指当事人履行合同约定义务的地点。借款合同是双务合同,标的物为货币。
    贷款方与借款方均应按照合同约定分别承担贷出款项与偿还贷款及利息的义务,贷款方与借款方所在地都是履行合同约定义务的地点。依照借款合同的约定,贷款方应将借款划出,从而履行了贷款方所应承担的义务。
      而新颁布的《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十八条第二款规定:
      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 你好,你既然是担保人,你就有连带还款责任。建议你努力让借款人还吧。
  • 你好,按借款合同约定执行,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或一般保证责任。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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