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法院发出强制执行通知后,如果遗嘱执行人名下只有一处抵押房产,且有房产证,房屋是否强制执行?被执行的房子面积有多大?是按建筑面积定义还是按实际使用面积定义?

案件执行 2020-10-18 11:1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物权法》第202条,抵押权人应当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行使抵押权;未行使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抵押权登记的主要目的就是在于登记之后获得的优先权,法院不予以保护,抵押权登记便无任何意义,当主债权的优先丧失后,抵押合同约定的期限因为被担保物权丧失了优先权,而变得没有任何意义。
    《担保法司法解释》第12条,当事人约定的或者登记部门要求登记的担保期间,对担保物权的存续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保物权所担保的债权的诉讼时效结束后,担保权人在诉讼时效结束后的二年内行使担保物权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因此,当事人通过抵押合同对担保期间作出变化的,不能产生任何法律效力。因此,抵押合同中的抵押期限无任何意义。
    由于抵押合同约定的担保期限不在登记簿记载,因此与主合同不一致,对主债权期间并无任何影响。
    实务中,从谨慎角度出发,可以告知抵押当事双方重新约定与主债权合同一致,如双方不听从建议,可以记载入询问表,登记人员并不会因此担责。
  • 你方的车辆交强险在12万元范围内全部赔偿死者和伤者,超过此金额部分按照责任划分承担。你们的损失也可以主张摩托车司机承担50%。医疗费也是在超过交强险限额后的按照责任划分,至于执行阶段仅有一套房产用于居住的,一般不会强制执行。
  • 你好。关于赔偿金额是这样的,交强险全部赔偿。交强险不足部分摩托车车主和小车车主一人一半,若后座的人有过错可以适当减少。车辆受损摩托车要负担一半的赔偿责任,对于摩托车司机的医疗费你们只要负担一半。
    如果只有一套房产不能强制执行。如需进一步详细咨询或帮助,可与我联系。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吕梁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