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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和你商量一下,我是女人,本来打算一月结婚,男人找各种各样的理由,不想结婚,说要离婚,现在要我还礼金,我们没有收据,现在他把我的家人告诉法院,我现在怎么办?

离婚 2020-10-18 14:52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不领证,不办理结婚登记就不算结婚,婚姻关系自登记时成立。我国现在不承认事实婚姻。也就是说只办婚礼不领证只是同居关系,不是夫妻关系,不受法律保护。
    结婚证办理流程
    1.登记地点:
    男女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
    2.携带证明:
    1、双方的居民身份证
    2、双方的户口本(或者集体户籍证明)
    3、婚姻状况证明
    ①固定工、离退休职工由所在单位出具
    ②待业、个体无业人员由居(村)委会出具
    ③待业人员、个体户还应提供劳动手册(或执照)
    3.结婚照片3张.
  • 根据《婚姻法解释二》第10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
    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
    (二)、
    (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2】不管是谁提出的分手,只要两个人没有领结婚证,男方带着证据,提出要回给女方的彩礼,女方应该返还。
    【3】如果不返还,男方可以诉讼到人民法院,要求女方返还。
    法院会支持男方诉讼请求的。
  • 根据《婚姻法解释》第10条第3款规定,判决返还彩礼应当以给付人因给付彩礼造成生活困难为前提。生活困难,指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这种困难是一种绝对困难。确实生活困难应当考虑以下因素:  
    (1)给付人为缔结婚姻,全家共同举债,致使家庭背负债务较多;  
    (2)家庭成员没有固定收入;  
    (3)家庭成员中重大疾病;  
    (4)其他突发事件致使家庭生活困难;  按照举证责任分配原则,给付人对自己生活困难的事由负有举证责任。  返还额度的认定: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一般应当全额返还;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未共同生活的,一般应当全额返还;  
    (3)根据给付人的困难程度,酌定返还额度;  
    (4)根据结婚时间长短确定返还额度。结婚时间应以实际共同生活时间为标准。实际共同生活一年内提出离婚的,彩礼可在半数以上酌定返还额度;实际共同生活两年内提出离婚的,可在半数以上酌定返还额度;超过两年的一般不予返还。  
    (5)根据导致感情破裂的过错责任确定返还额度。由于给付人的过错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一般不予返还。确系因为给付彩礼造成绝对生活困难的,可酌情在半数以下酌定数额;因接受人的过错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可相应酌定增加返还的数额。
  • 抚养权问题: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跟母方不利于子女成长的,可随父方生活。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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