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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拍卖第二次拍卖流拍后怎么办

综合法律 2020-12-21 00:5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一种是:经过三次拍卖仍不能成交时,人民法院应当将所拍卖的股权按第三次拍卖的保留价折价抵偿给债权人。二种是:再行拍卖时,可以酌情降低保留价,但每次降低的数额不得超过前次保留价的百分之二十。
  • 若抵押房产经拍卖三次流拍后,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拒绝接受或者依法不能接受以房抵债的,法院应当于第三次拍卖终结之日起七日内发出变卖公告。
  • 目前,有关流拍如何处理的法律规范有二个:一是最高法院《关于冻结、拍卖上市公司国有股和社会法人股若干问题的规定》,其13条规定,股权〈上市公司国有股和社会法人股〉拍卖保留价,应当按照评估值确定,第一次拍卖最高价未达到保留价时,应当继续拍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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