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公司在以调到深圳去的理由来裁员,我在这里上班有一年一个月了,现在的经济补偿公司只愿意补偿一个半月的,按照劳动合同法来说,应该是要补偿2倍的,也就是2倍的1.5个月,3个月的工资。当然如果没有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的话,还是需要再加一个月的。我想问的是:公司的这种行为算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公司在以调到深圳去的理由来裁员,我在这里上班有一年一个月了,现在的经济补偿公司只愿意补偿一个半月的 我想问的是?

合同纠纷 2021-03-02 17:5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