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不满,离婚。婚后我挣钱买了所有的财产,都是我的吗?房子是婚前建的,不属于共同财产吗?孩子应该由谁抚养(孩子3岁)?我怀疑他外面有人,吵架后她提出离婚。

离婚 2021-03-05 12:2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司法依据:
    《婚姻法》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看具体情况而定。如果房子是他全款购买或婚前已经还完贷款,那么是婚前个人财产.如果是贷款买的,婚后续还贷,那么还贷部分属于共同财产,同时你有义务负担一半还贷。
  • 婚前房子一般不算共同财产。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增值部分,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甘南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