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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况是这样的:朋友向别人借了20多万,有借条,但是没有抵押,没有担保,没有确定的还款日期。多次要求当事人还款,对方总是以没钱为由拒绝还款。这种情况怎么处理!?还是说这样的情况可以定性为诈骗?怎么才能尽快把钱拿回来?希望大家能教我怎么做才是最合法最正当的事情!先谢谢大家!情况是这样的:朋友向别人借了20多万,有借条,但是没有抵押,没有担保,没有确定的还款日期。多次要求当事人还款,对方总是以没钱为由拒绝还款。这种情况怎么处理!?还是说这样的情况可以定性为诈骗?怎么才能尽

抵押担保 2021-03-09 06:30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发放贷款接收借据需要注意的法律风险
    1、如果借款人是已婚,最好要求其配偶作为共同的借款人签字,目前一方签字借款、配偶另一方不认可的诉讼越来越多,各种各样的判例结果,导致没有配偶另一方签字的借据有可能出现不能要求夫妻共同偿还的法律风险。
    2、债权人要求百分之百的回款把握,世界上的信誉度或者还款能力没有百分之百,除非债权人提前把这个百分之百的东西掌握在自己手里,即要求借款人在借款的同时提供有效的财产担保,并根据法律规定进行必要的担保物抵押登记。
    3、如果不能进行担保物抵押,最好要求其他财产状况、信誉好的人作为担保人签字,担保人签字注明对于本息承担连带偿还责任,并备注担保人的身份信息。
    4、借款资金流转的证明:大额的民间借贷,在诉讼阶段一般需要债权人举证你确实什么时间段借出了多少资金给债务人,为了避免给自己带来举证障碍,债权人最好用银行转账的形式支付至债务人,保留银行转账凭证。
    如果一定是现金形式,最好在借据上要求交付现金在场的2人以上作为见证人签字,见证现金的交付过程。
    5、保留以下相关证件的复印件:借款人的身份证、借款人的结婚证、担保人的身份证、担保物的财产权证、属于借款人的非担保物财产的登记权证,作为日后出现诉讼纠纷的线索备用。
  • 按相关法律规定,借条还款日期已过,债务人拒绝偿还债务的,债权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债务人偿还债务,判决生效后,债务人仍不履行偿还债务的义务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三条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
      第二百三十六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
    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 担保交易是指针对电子商务中,卖家与买家的交易安全问题而首先由第三方担保率先提出的交易模式。您提出的担保交易是什么的问题,可以狭义的解释为第三方平台交易担保。它有效的解决了电子商务交易中的信用问题,即买家担心付款后,收不到货物,而同时卖家也担心发出货物后,收不到钱。
    现实中,国人在商品交易中,普遍习惯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的交易模式,对于电子商务的付款和发货相分离不熟悉。

  • 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涉嫌诈骗罪,根据你的陈述,此人的行为涉嫌诈骗罪;
    二、法律依据:《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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