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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他结婚五年,有一个女儿。2008年,我们同意离婚,协议里把女儿判给了我,但是他不同意孩子和我住在一起。目前我们都重组了一个新的家庭,我和现在的老公有了孩子,他刚刚结婚。但是我去他家看女儿的时候,别人没问题,他现在的老婆却反对我去。我该怎么办?我和他结婚五年,有一个女儿。2008年,我们同意离婚,协议里把女儿判给了我,但是他不同意孩子和我住在一起。目前我们都重组了一个新的家庭,我和现在的老公有了孩子,他刚刚结婚。但是我去他家看女儿的时候,别

离婚 2021-03-13 10:21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协议离婚,首先,双方签订一份离婚协议书(网上有很多范本可以作参考),把财产分割方式、小孩抚养权归属、夫妻共同债务等内容在协议里写清,一式三份,双方签字协议就成立了。
    然后拿上户口簿、身份证、单人免冠照片以及本协议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民政机关办理协议离婚手续即可。
    如果符合离婚条件的,民政局当天会颁发离婚证。
  • 你们只是同居关系,法律上所说的事实婚姻,自行解除同居关系就可以了,不用办离婚证,你们那也不叫离婚,只能叫分手。孩子算是非婚子女,也就是俗称的“私生子”。你们要为孩子写下一份协议,孩子由谁抚养,另一方出抚养费。
    然后彼此不再联系,就彻底分开了。不用办离婚,你们也不算离婚。
  • 你好,可以协议离婚,去民政局办理。协商不成,起诉离婚。婚姻法确立了解决子女抚养问题的总原则是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决定的。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女方生活;如果男女双方均无明显过错,各方面条件都相当,如果女方的思想品质好一些,更有时间照顾孩子,得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更大;十周岁以上的子女,可以自己选择随母亲或者父亲生活的。
    一方抚养孩子,另一方需要支付抚养费,一般为月工资收入的20%-30%。 一般婚前财产归个人,婚后财产均分的。如果一方有过错,可以要求少分财产。根据《婚姻法》第31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女方和子女权益的原则判决。
    ”《婚姻法》第32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以共同财产偿还。如该项财产不足清偿时,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男女一方单独所负债务,由本人偿还。
    ” 具体可以委托律师办理。
  • 协议离婚又称两愿离婚或登记离婚,我国《婚姻法》中称作双方自愿离婚,指婚姻关系因双方当事人的合意而解除的离婚方式。《婚姻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这一规定中未使用协议离婚一词,便却规定了协议离婚的条件和程序。 协议离婚与诉讼离婚相比具备如下特点:
    1、程序简易、便捷。
    2、离婚协议易于当事人自觉遵守和履行。
    3、避免了讼累,缓解了婚姻当事人的仇视和敌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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