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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三年,女方想离婚。她有资格分男方婚前财产吗?如果离婚了,之前给她的彩礼钱可以退吗?结婚三年,女方想离婚。她有资格分男方婚前财产吗?如果离婚,能拿回彩礼吗?有几十万。

离婚 2021-03-13 18:0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对于离婚返还彩礼钱的规定,可根据最高法院的解释结合当地风俗进行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
    (二)、
    (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给付彩礼并不单纯是男女双方之间的事情,更多的涉及到两个家庭的往来。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或是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就需要退还彩礼。否则,一般不需要退还彩礼
  • 你好,彩礼返还有三种情况:
    1、领取结婚证没有在一起生活的,
    2、没有领取结婚证在一起同居的,
    3、给付彩礼导致生活困难的,是否退看具体情形。结婚领证且共同生活的原则上不退,双方可以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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