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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双方有连带债务。离婚协议以女方名义规定,除了房贷以外的所有债务都由男方承担。如果那个人不付钱呢?

离婚 2021-03-14 09:1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婚后共同贷款购房的,则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
    《婚姻法》解释三对此进行了统一规定,其第十条这样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 离婚后的债务如果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依然需要还,但是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的不用还。若该笔债务是原夫妻一方个人债务,即使该债务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负,则该债务在离婚后仍应由其个人来负责归还。
  • 协议离婚共同债务承担的情形:第一,如果该债务是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那么协议约定的时候,可以有原来的债务人继续承担;第二,如果该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那么协议时,最后让债权人确认协议中的关于债务处理问题;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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