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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男人结婚了,和另一个女人同居,没有离婚,有了孩子。请问这种情况有没有犯重婚罪?

离婚 2021-03-14 10:1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1、有配偶的人,在外面未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不构成重婚罪。
    2、有配偶而与他人生育子女的,属于违背夫妻忠贞义务的违反婚姻法的行为。但因为未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故不认为属于刑法规定的重婚行为,不构成重婚罪。
    3、重婚罪是指有配偶而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根据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的规定,犯重婚罪的,可判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刑法 第二百五十八条 【重婚罪】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同居不等同于重婚。根据《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重婚罪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在法律上面,重婚和同居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当然具体的构成也是不同的。
    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生活居住。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是修正后的婚姻法为保障一夫一妻制原则而新增加的禁止性规定。
  • 有婚外生子不一定构成重婚,主要看后来的两人是否以夫妻名义生活在一起,如果去其他地方登记结婚,那就构成了重婚罪。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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